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10:29:2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机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黄冈市委关于推进清廉黄冈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清廉学校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风、教风、学风、作风明显改善,积极营造学生崇尚廉洁、教师廉洁从教、教职工廉洁奉公的教育生态,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为“干在实处、加快振兴、谱写新篇”作出教育贡献。
二、创建标准
(一)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标对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机制。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持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
2.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党委(教育工委)抓属地高校、中小学党建工作职责,定期专题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党建工作和清廉学校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进学校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并抓好检查落实。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强化政治建设和廉洁纪律要求。巩固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加强中小学纪律检查工作。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3.完善领导机制。高校落实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参与讨论研究。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重大改革事项决策流程,把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要程序。规范党委会(党组、总支、支委)会议记录。
(二)建立清廉教育常态化制度
5.推进廉洁教育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日常廉洁教育工作制度和重要节点廉洁提醒机制。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精准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作用。
(三)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和整治
8.制定廉政风险清单。聚焦学校基建后勤、招标采购、招生入学、收费资助、人事招聘、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方面廉政风险,开展排查防控,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及时预警纠错。针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9.持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整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严肃查处违规补课、违规办学、违规招生、食堂管理违规、乱发津补贴等问题,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建立热点问题清单交办督办销号制度。
10.推进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学校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载体,重点公开学区划分、招生入学、招聘、教学质量和考核奖励、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信息,不断提高党务、校务信息公开质量。
11.增强监督效能。发挥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紧盯责任主体,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多种方法,从责任分工、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入手,推动监督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发挥内部审计防范功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专项巡察、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排查,实现问题线索早发现、早整改、早处理。
(四)优化学校服务网络
12.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围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梳理编制小微权力清单。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残疾学生帮扶制度、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援助机制、学生申诉机制等服务体系。
13.优化服务流程。梳理学校面向师生的管理服务事项,简化程序和层级,提高办事效率。高校抓好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拓展“一站式”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做好“思想解惑促成长、心理解压促健康、学习解困促提升、生活解难促信心、就业解忧促发展”工作。
(五)弘扬校园清廉文化
14.营造清正教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挖掘、选树师德模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学术管理制度,落实“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要求,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15.建设清新学风。将清廉教育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整体规划,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廉洁教育。利用第二课堂、研学基地、清廉教育基地、纪法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发清廉课程。加强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和管理,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行为。
16.打造清廉校风。挖掘校史、校训、校友等校本文化资源和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开展清廉文化活动。利用学校建筑外立面、宣传栏、专题馆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辟清廉学校建设专栏,建好校园和网络宣传阵地。健全完善校纪校规,分类制定完善教师、职工、干部、学生清廉公约,倡导清廉、诚信、公正、守法的行为准则,用制度文化涵养清廉习惯。
17.塑造清明政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定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情况进行自查,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深化整治,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改进调研作风,不增加基层和师生负担。推进建设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引领带动“清廉学校”建设走深走实。
(六)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18.落实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教育规律、品行作风优良、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的干部。以岗择人、因事择人,健全干部储备、培养、选拔、使用机制。注重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大力选用清廉有为干部。
19.提高专业素质。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建立健全在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长效机制,注重把有潜力的干部放到吃劲负重岗位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挂职锻炼。
20.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保护敢担当善作为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不实举报。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纪委监委机关、科技、财政、人社、文化和旅游、审计、体育发展中心等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指导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开展。教育部门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对本县(市、区)清廉学校(清廉机关)建设负总责,全面掌握创建动态,及时解决创建中的实际问题。
(二)形成工作闭环。各级各类学校是建设清廉学校主体。学校党组织书记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要研究制订建设方案,明确任务,创新活动载体,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在创建过程中,要不断查缺补漏,立足长远,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理清工作程序,建立工作规范,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结果运用。清廉学校从2022年开始创建,每年创建一批、认定一批。将清廉学校建设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与文明校园建设挂钩;列入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党政班子教育考核内容。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清廉学校建设过程中的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大力挖掘和宣传清廉学校建设的典型和经验,营造争创清廉的良好氛围。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地各校及时将清廉学校建设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进展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各地及在黄高校、市直各校清廉学校落实措施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市委教育工委。